為何需要個人化的癌症治療?

對初期的癌症病患,治癒必須建立在兩種治療過程之上:

  • 完全切除己知的腫瘤以及
  • 消除細小看不見的擴散的癌細胞 (micro-metastasis)

絕大多數的外科手術能够完全切除初期的癌症病患己知的腫瘤。而對於如何判定個別病患的癌細胞是否己經擴散和如何選擇對個別病患有效的葯物來消除已擴散的癌細胞,則是手術後癌症是否可以治癒的重要過程。

在手術切除癌症病患腫瘤之前,可能有一部份細小的癌細胞己經擴散。因為數量很小,一般的檢查 (例如電腦斷層掃描,正子攝影,核磁共振)無法發現。目前傳統的治療方法是以癌病的期別來推斷癌細胞是否己經擴散。以大腸癌為例,癌症希望基金會的"面對大腸癌”乙書,第30頁的表格列出台灣大腸癌在不同期別開刀時己經擴散的機率,或稱復發率: 第一期 19%,第二期 28%,第三期 43%。因為第一期復發率為19%,目前標準治療方式是僅以外科手術切除已知的腫瘤,而不對可能擴散的癌細胞作其他治療。但是,19%的復發率並不是非常低,這是所有第一期病患平均的復發機率,無法確認個別病患術後的癌細胞有否擴散,因此很多病患錯失了治癒的契機。依靠期別估算來決定擴散的機率只是一個粗略平均的推測,有很多病患的復發率遠高於此。因此對於個別病患是否會復發,提供一種有科學依據且能提高治癒的檢測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癌細胞已經擴散,藥物治療是對付癌細胞擴散的主要方法。在手術切除腫瘤之後,剩餘癌細胞數量較少,這時正是利用藥物治療來完全消除癌細胞的好時機。但是不同的藥物治療都僅對某部份的病患有療效,目前醫師在投藥之前並無法確定該藥物是否能對使用者產生療效,錯失最適合該病患的藥物,耽誤治療的時效。因而針對個別病患量身預做檢測各種藥物的療效,幫助醫師找出當中對該病患療效最佳的藥物,免於讓病患一次次嘗試不同抗癌藥物的不適,對於癌症的治愈將有很大的助益。

以上對個別病患作復發可能作檢測是第一類檢測項目。而對各種藥物的治療效率作檢測是第二類項目。對晚期的病患來說,擴散已經發生,第一類的測試已經不需要。需要的是第二類的藥物測試。第二類藥物測試項目的數量決定於有多少種藥物考慮使用,每一種藥物要分別測試。

結論,完整的檢測能夠幫助醫師決定治療方式:由癌細胞是否己經擴散來決定是否需要使用藥物治療以及選擇最有效的藥物治療。因為檢測結果來自分析的個別病患檢體,所以這是最有效的量身定做的個人化治療。